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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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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

 一、许可内容

  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

 

  二、设定许可的法律依据

  1、《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》

  2、《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》

 

  三、许可数量

  每家生产企业申领一个《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》

 

  四、许可条件

  1、广东省境内的化妆品生产企业;

  2、生产企业必须符合《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》、《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》和《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》要求;

  3、申报资料合法、完整和规范。

 

  五、申请材料

  ★ (1)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申请表;

  ★ (2)化妆品建设项目备案表(新办企业提供);

  ★ (3)拟生产的产品目录(每一种产品均需列出);

  ★ (4)工艺流程简述及简图(不同类型的产品需分别列出);

    (5)厂区总平面图及生产车间、检验室建筑平面图;

  ★ (6)施工装修说明(包括装修材料、通风、消毒等设施);

    (7)设备配置图;

  ★ (8)主要生产设备及检验设备清单(含设备名称、型号、生产厂商、数量);

  ★ (9)卫生管理制度和产品质量管理体系资料(包括机构与人员;物料管理;生产管理;品质管理文件);

    (10)公安消防机构制发的《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》(1998年9月1日后投入使用)或《复查意见书》(1998年9月1日前投入使用);

  注:提交的资料一式三份(文字资料均采用A4纸打印;图纸可提供建筑施工图,标明面积及尺寸)并逐页加盖公章(如企业未有公章,法定代表人须逐页签字)以及申报资料电子版一份(上述带 ★ 号资料)。

 

  六、申请表格

  《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申请表》

  可在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(http://www.gdda.gov.cn/)的办事指南区下载或到省及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处领取。

 

  七、许可程序

  建设项目备案(申请企业 )—→卫生许可证申请 (申请企业) —→窗口受理(省食药监局)—--→现场验收(省食药监局)—-→核准发证(省食药监局)—→告知,办理领证(受理处、网站)

  注:1、建设项目备案程序:

  提交建设项目备案材料(申请企业) —→ 窗口受理(省食药监局)

   

     2、建设项目备案材料:

    (1)化妆品建设项目备案表;

    (2)建筑物的选址、环境情况介绍;

    (3)设计图纸:地形图、生产厂区总平面图(含生产车间、检验场地及与生产有关的仓库等辅助场地)、生产车间建筑平面图;

    (4)拟生产的产品类别;

提交的资料一式一份(文字资料用A4纸打印;图纸可提供建筑施工图,标明面积及尺寸);

 

  八、许可时限

 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

 

  九、许可证件及有效期

  《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》,有效期四年。

 

  十、许可的法律效力

  取得《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》后方可按许可项目组织生产。

 

  十一、许可年审或年检

  每两年复核一次

 

  十二、咨询与投诉机构

  咨询: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化处

  投诉: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法规处

 

  十三、其它事项

  1、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有效期满30日前应申请复核或换证。

  2、遗失《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》,应及时向发证机关报失,于《南方日报》刊登遗失启事声明作废,并申请补领新证。

  3、 自行歇业的化妆品生产企业,应及时到发证机关注销《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》。

 

 
 
     
08-9-10